创建法治单位实施方案

时间:2016-03-16 栏目:方案

1法治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1、以创建“法治单位”为平台,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和“依法治局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的活动贯穿于“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始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科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促进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的形成。二是结合科技工作实际,重点加强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科技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利用每年“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等载体普及科技知识和传递最新科技信息,将科技法律法规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科技进步,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科技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科技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创建“法制单位”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局党组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继贤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赖道洋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20xx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县法依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逐步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为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建设文明单位、和谐单位、平安单位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有重点、有步骤、循序渐进地推进;坚持创新实践,不断研究新情况,推出新举措,总结新经验,以持续不断的创新实践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促进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本局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全局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持久地宣传以权利义务为主题的宪法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增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多形式、多渠道对干部职工进行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重和保护人权等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形成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坚持以单位领导干部为核心的学法制度。认真落实、不断完善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培训辅导制度,确保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大力开展对单位干部职工、下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宣传与教育,加强系统法制建设,造就一支懂法律、精业务、会执法、高素质的队伍,促进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法律六进”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载体,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网站、编发简报、印发传单、开设宣传专栏和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1、着力提高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的水平。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多渠道多途径培训锻炼干部职工,使其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依法执政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权观念;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念,努力造就一支具有较强决策水平和现代法治理念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

2、强化服务,切实转变职能。要按照建立“法制机关、有效机关、效能机关、诚信政府”的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切实把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建立健全行业预警和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要大力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服务对象提供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

3、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收费标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依法界定行政审批权的设立范围、权限和程序。积极推行决策民主制、公开制、预告制和通报制,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重要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要有步骤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组织与管理,实行重要事项网上或新闻发布,增强行政活动的透明度。要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廉洁从政,从严治政,自觉接受监督。

4、严格坚持依法行政。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追究落到实处。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积极开展商务综合执法试点,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

(三)大力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以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强化行业道德,规范行业行为,积极引导行业依法自律,建立健全行业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行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加快推进行业依法自治、民主管理步伐。结合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通过采取专项整治活动、新闻媒体曝光、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等措施积极探索治本之策,逐步建立、完善“守信褒奖、失信惩戒”的社会诚信自律机制,推动和加强以产品诚信、质量诚信、服务诚信、契约诚信为主要内容的我县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四)积极创建平安机关

依法依规推进企业改革,着眼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因企制宜,针对企改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定期开展分析排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一方稳定。注重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活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单位综合治理,切实做好管理和防范工作,确保单位正常有序的工作秩序。

四、方法步骤

总体进程:2012年4月底前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工作;2012--2016年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机关”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2016-2018年巩固法治机关建设成果,全面提高机关的法治化水平。

具体实施步骤: 1.2012年4月底之前,制定建设“法治机关”规划,并完成相关动员、部署工作。

2.2012年为“法治机关”建设的启动年。完成“法治机关”建设动员部署,另一方面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实施意见,并加大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法治机关”建设及本单位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营造“法治机关”建设氛围。

3.从2012年至2018年,力争通过“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的实施,实现“法治机关”的总体目标。每年有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议,保证“法治单位”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五、组织领导

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是落实“六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局成立“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本着依据方案,分步实施,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确定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确保活动顺利的开展。同时在创建中,要勇于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成为引导和促进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二是加强督查,确保取得实效。“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组织开展好“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及时了解各科室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典型经验。公室要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有不依法办事、执法犯法的人员坚决予以查处,同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确保“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3创建法治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法治远安建设实施意见》(远法[2010]22号)精神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创建法治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远教字[2011]85号),组织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形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为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高廷香

副组长:邓刚 邹官斌 汪红云 李明忠

成员:孔孑乙 郑江淮 张剑波 汪洋 付德宽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校办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提高全体师生法律意识,提高我校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我校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法制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我校教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力争“六五”普法取得更大成绩。

三、创建措施

1、深化普法教育,全面形成依法治教的氛围。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大普法”的要求,在我校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法律六进”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载体,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教育政策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普遍教育与重点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剖析相结合。通过学习,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执教、依法维权,努力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化管理水平。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校领导班子在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人事安排、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上,要逐步形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健全运行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形成党政齐抓共管、职工积极参与的组织机制。同时,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对重要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构建多主题、多渠道、多形式的监督网络。

3、突出重点环节,多方位兼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一是在广大教职工中间以“三提三服务一营造”(提升公民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速法治远安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发展、服务民生和谐,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有针对性的、职工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教职工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教职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全校学生中间通过广播、板报、讲座等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进一步促进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和引导学生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总体进程:2011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工作;2011-2015年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法治单位”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全面提高我校法治化水平。具体实施步骤:

1、2011年为“法治单位”创建启动年。制定创建“法制单位”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加大创建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

2、2011-2015年,力争通过“法治单位”创建工作规划的实施,实现“法治单位”的总体目标。每年制定创建工作年度推进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督办,确保我校“法制教育”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实现“法治单位”总体目标。

3、加强创建过程管理。在“法治单位”创建过程中,加强过程管理,完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4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方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惟有法治,方能实现长治久安。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是“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我院依法治院步伐,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工业兴市”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干警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提高全院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法治洪湖、和谐洪湖、幸福洪湖”,打造湖北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要要坚持依法治市与依法治院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循序渐进地推进;坚持改革创新,争当先进的理念,求真务实,形成长效机制。

三、创建目标

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力争在全院实现“一个成熟、两个提升”的目标,即:使干警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理念、文明执法的习惯进一步成熟,依法检察、公正执法的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诚信力不断提升,全院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通过创建,力争使我院的“法治单位”创建工作跨入全市乃至全省先进行列。

四、主要任务

1、全面落实“六五”普法。按照市“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和宣传《宪法》为核心,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全体干警中深入开展以“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文明执法、维护正义、树立形象”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六五”普法规划中的指导思想,落实工作任务和目标,重点学习《宪法》、《行政强制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检察机关规章制度,增强全体干警自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的意识。

2、加强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院党委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3、推进文明执法。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检察机关为目标,深入推进检察监督体制改革,强化执法责任制、错案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督查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对干警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干警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在全院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全体干警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加法制宣传的社会覆盖面;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5、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调诉结合的工作体系,加强调解片建设,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培育文明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扎实有效的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体干警永葆忠诚的政治本色,秉承为民的宗旨理念,践行公正的价值追求,恪守廉洁的基本操守,解决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检察形象的新提升。

五、步骤和措施

“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艰巨性任务,在工作中应当做到扎实有效、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按照“建立机构、制定方案、统一部署、试点探索、总结经验、全面推进”的工作步骤,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2年4月)

各部门、各科室要加强对创建法治单位活动的重大意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宣传,做到领导重视、上下齐抓、部门支持、群众参与,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院定于2012年4月正式启动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动员全体干警自觉参与创建活动。

(二)试点探索阶段(2012年4月—2012年5月)

2012年5月前,院普法依法治院领导小组在各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按照领导高度重视、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氛围良好、保障措施有力等条件,研究确定1个机关科室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试点单位,指导试点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力求在创建工作的重点方面有所创新、体现特色、富有成效。

(三)全面铺开阶段(2012年5月以后)

从2012年5月起,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创建活动,院普法依法治院领导小组按照市依法办公室制定的考评标准,指导已开展创建工作的试点单位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破解创建工作难题、理清创建工作思路、完善创建工作标准,为引导创建活动向更高层次、更高标准上全面推进。对考评达标创建工作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申报院党委给予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全体干警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就是抓管理的意识,不断改进领导方式,提升管理水平,要在思想上进一步加压,工作上进一步加力,落实上进一步加责,力创一流的工作态度、一流的队伍形象。

2、加强检查考核。要把创建活动纳入各单位综合评价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3、积极稳妥推进。各科室要认真总结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结合全市创建活动及单位的实际,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提出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思路,制定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

4、营造良好氛围。院普法办公室要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向全体干警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宣传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洪湖市检察院普法依法治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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