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巴州领导:
本人司马义?赛迪,2007年在琼库勒乡人民政府和克亚克勒克村委会的同意下,在冷口下面(位于315国道东侧,车尔臣河西侧)占用170亩荒地,准备开发。当时,本人向原土地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办理有关手续。原土地管理局专门派人到荒地检查确定,并测量面积制图立案。
对此地我们已经交付了9505元的手续费。到了2008年11月4日,国土资源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于每亩荒地收取了30元的土地管理费,并收取了2007和2008两年的土地管理费,合计为10236元。但是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领取土地使用证,所以我们无法开荒和使用此地。
因此,特写出此申请,希望巴州领导考虑我们的实际困难,及时解决有关法律手续为盼!
xxxx年十二月十五日
申请书
XXX土地局:
我叫XXX,现年XX岁,住XXXXX地,身份证号XXXXX。
我于XX年XX月XX日,用XX方式在XX地段取得了XX土地的使用权,但由于XX原因,土地使用证至今未办理,根据《土地法》等法律规定,现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请给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XXX
年月日
xx国土资源局:
我叫XXX,家住在XXX村,在XXX村宅基地上建设一套房,面积XXX平方米(合XX亩)。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
特此申请。
XXXXX
XX年XX月XX日
XX国土资源局:
兹有XX公司于20XX年1月7日在公共资源中心以挂牌方式竞得位于XX县工业园区的XX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XX平方米。
现我单位依据《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XX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通知书》、立项备案及宜良环保部门批复、地籍调查表、各种费用缴纳凭证等文件资料向你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相关手续,请给予办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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