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业协议书

时间:2016-03-16 栏目:信函

1定向就业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

甲方:中国城乡信息一体化发展中心

乙方:

籍贯: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工信部〔20XX〕第256号文件精神和甲方在全国城乡地区建立综合信息服务站的实际需要,在平等、自愿、公开的原则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定向就业协议如下:

1、自签订本协议起,乙方成为甲方全国综合信息服务站体系内正式工作人员,享受甲方规定的系统内正式工作人员待遇及相关保障。

2、乙方必须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方案见指定的集训中心的公示),完成相关学业内容,而且通过NCBA职业培训,将获得甲方颁发的《城乡综合信息服务上岗资格证》,同时在网上进行公示。

3、本着“离土不离乡,就近就业”的指导原则,根据本地区综合信息服务站的建站进度,乙方自取得证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到本区域内的综合信息服务站工作(或乙方自愿确定的区域);也可指定到与城乡信息一体化发展中心具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当地重点大中型企业担任专职信息员;对于工作表现突出,各项能力优秀的员工,可优先安排到甲方全国各级发展中心工作。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安排承诺:

(1)确保乙方可直接享受中心划拨的工资补贴1000元/月;确保乙方在综合信息服务站工作期间的基本工资与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地区同行业的平均水平。

(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津贴、奖金,同时享受系统内职业培训、免费旅游、年度体检、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3)自本协议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办理工作证,工资卡和工会证;甲方划拨的专项工资补贴自乙方参加岗前培训之日起开始计算,并以月为单位核发,享受全国系统内各种最优惠人员待遇,协议终止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自动终止。

(4)代理乙方的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

(5)为乙方指定终身事业发展规划,提供加薪、晋职及晋级等广阔发展机会,提供会议、交流、合作及轮职等全国人脉互动平台。

5、乙方可优先申请并取得当地“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的建站资格和站长资格,同时按照规定享受该服务站站长的待遇及站点业务收益(详见《中国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经营协议》)。

6、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须缴纳岗位风险保证金10000元,此保证金由甲方统一代为收取,并开具国家事业单位收据。(注:该保证金作为对“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该岗位所包含的所有权益的一种保证。)

7、甲方未能按照以上承诺对乙方进行定向工作安排的,无条件退还岗位风险保证金。同时在下一年度继续无偿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安排就业岗位,并享受同等待遇。

8、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如乙方在工作期内无重大工作过错及违规违纪记录,该协议自动延签,每次延期均为三年。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中国城乡信息一体化发展中心人事中心各执一份。

10、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国城乡信息一体化发展中心乙方:__________

日期:日期:

2定向就业协议书

甲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学生姓名)报考学校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填写)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为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社会〔20XX〕1198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第一条本协议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是指为重点充实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依据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需求而实施的医学生免费定向培养,要求志愿并获准接受免费培养的学生须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资格(有毕业证书,下同),并按本协议约定定向就业。

第二条乙方清楚知悉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的内容,志愿参加“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并承诺:

(一)完成(学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制五年)高等医学教育,取得毕业资格。

(二)一经取得毕业资格即服从甲方安排,到甲方指定的乡镇卫生院(或乡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定向服务单位)定向就业且在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含6年)以上(以下简称服务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负责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后为乙方提供聘任岗位,安排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就业。

第四条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与乙方及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并协调有关部门,为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条有权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对乙方在校期间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督促乙方于毕业后及时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

第六条有权建立乙方的诚信档案,公布乙方不诚信记录,并将乙方诚信情况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享受补助生活费。

第八条乙方在学校发放就业报到证15日内,按时到甲方(即定向服务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到,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第九条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后,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与管理。

第十条在服务期内,依法享受法律政策规定的节假日及公休假,工资福利待遇,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

第十一条在服务期内,应当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二条乙方在服务期内不得变更执业地点,不得改变服务单位;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在本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第十三条乙方在服务期内,享有同定向服务单位职工同等的进修学习的待遇,但不得以升学、培训、调动等为由提出不履行服务期限的约定。

四、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在校期间考核结果达不到学校授予毕业证书条件或因可归咎于乙方的其他原因(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除外),致使乙方无法按时取得(按时取得是指在本协议约定的学制期限内,自录取之日起5年)毕业资格的,甲方有权选择:

(一)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

(二)在学校允许延期毕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乙方尽快取得毕业资格并于学校发放就业报到证15日内到甲方报到。

如甲方选择上述第(二)种方式,乙方承诺超过学制年限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如乙方未能在允许的延长期限内取得毕业资格,或者出现其他甲方认为不适宜到定向服务单位服务的情形,甲方仍有权选择按本条第(一)种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放弃学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包括生活补助费,下同);乙方被录取后改变定向生意向的,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取消其学籍,并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毕业后未按本协议规定时间报到或未按甲方要求时间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经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1个月后乙方仍未报到工作的,乙方须应甲方要求立即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支付甲方相当于前述教育费用5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单方面与定向服务单位解除聘用协议,或因违反定向服务单位规定,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被定向服务单位依法解聘等情形),从离开岗位之日起,乙方应当按每少服务1年向甲方支付1/6乙方所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的比例向甲方一次性退还教育费用(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并支付甲方相当于前述教育费用50%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服务期内变更执业地点或改变服务单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从离开定向服务单位岗位之日起,按每少服务1年向甲方支付1/6乙方所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的比例向甲方一次性退还教育费用(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并支付甲方相当于前述教育费用50%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到甲方报到或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或者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退还教育费用及/或其他违约责任,该不诚信行为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上报省卫生厅备案,并在年度考核中执业道德项记为不合格,依法注销其医师执业注册资格,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甲方未履行为乙方提供就业岗位的责任,在乙方到甲方报到1个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仍未能提供就业岗位的,乙方有权自行另谋其他就业职位,而无需就其另谋职位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协议终止与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定向服务单位服务满6年(定向服务单位与乙方及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之日起)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二十二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支付甲方相当于前述教育费用50%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申请,甲方应予同意:

(一)在校期间,经校方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专家集体诊断,并出具书面诊断书,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二)在服务期内,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专家集体诊断,并出具书面诊断书,确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医疗卫生职业。

六、不可抗力

第二十四条“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或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战争等。

由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双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约定与法律、法规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相关政策规定或精神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部分条款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无效的,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因本协议引发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承担乙方培养任务的高等学校,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其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附件:

1、经签署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2、经签署的乙方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时提供)

(此处请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

(此处请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法定代理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理人:(签字)(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时签署)

签订日期:年月日

3定向培养推荐就业协议书

甲方:

乙方:电话:

家庭地址:邮政编码:

3g网络优化工程师是一个新兴的朝阳行业,对乙方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均有较高要求。为了乙方能够顺利(实习)就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总则

1.乙方愿意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3g网络优化工程师的岗前技能培训班;

2.乙方已经对甲方提供的课程、师资、教材、学习时间、学习形式、结业成果形式、收费、退费等有关事项进行详细咨询,并表示认可;甲方也了解乙方参加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3.乙方缴费注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培训合同,作为双方今后解决争议纠纷的依据。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能顺利上岗就业,对乙方进行岗前基础技能培训,特组织、安排培训项目:td-scdma网络优化工程师,教学课时:36个工作日,学习形式全日制,教学成果形式:各科考试全部合格后,甲方负责推荐乙方就业,并提供具体教学计划作为合同附件;在乙方考试合格后,甲方定向推荐乙方到承诺的单位工作;不合格者由甲方安排继续学习、实训,待下次就业时再参加面试、考核。

2.甲方根据教学需要提供场地、设施设备、师资、教材等教学服务;

3.在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经与乙方商议后,甲方可以根据需要调整教学时间、地点及改进教学服务,但甲方应在变更事项决定后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4.认真执行教学计划,保证按时按量完成教学任务,并积极听取学生意见,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甲方转让给其他培训机构或者交由其他培训机构实施教学;6、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用人单位的面试、考试以及就业(实习)期间的跟踪服务管理等工作。

7、甲方应维护乙方在就业(实习)期间的正当劳动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对乙方实行跟踪服务管理一年(从签协议之日起)的义务。

8、甲方有协助乙方进行第二次合同续签的义务。

三、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对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2、根据课程安排按时认真参加培训,因故不能参加培训提前请假;

3、爱护学校物品,使用教学仪器设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复制、传播甲方提供的自编教材、讲义等学习资料,也不得在授课过程中擅自使用任何录音、录影设备;

5、乙方在就业(实习)期间,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等用人单位所需的相关证件。

6、乙方在就业(实习)期间的工作应服从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安排和分配,遵守企业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7、乙方在培训学习以及就业(实习)途中发生的意外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在就业(实习)期间,工作时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由用人单位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在工作时间以外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负。

四、定向培养及安置乙方就业:

1、乙方培训期内享受元/月的补助,培训满考试合格后,由甲方择优安置上岗并签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给予不同的待遇和奖励,基本工资1000----1500元/月,结构工资不低于元/月。

2、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年一签,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按其单位的相关规定给乙方办理社保并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五、违约责任:

1、在培训过程中,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变培训内容、时间、方式等合同规定的内容,或甲方管理混乱、师资调换异常等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损害乙方权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若甲方拒不改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交费用;

2、因乙方身体体检不合格而不能就业者,甲方退还乙方所交费用(体检费、培训费、培训补助不予退还)。

3、乙方有以下情况的,属乙方违约,甲方不退乙方已交的所有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负:

⑴、乙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旷课2天或迟到早退5次或请假3天以上者),经劝告无效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勒令退学;

⑵、乙方证件不全或提供虚假证件导致不能安排实习或推荐就业的;

⑶、乙方在用人单位就业(实习)期间,有擅自中途辞工、放弃就业(实习)或自愿留在实习单位就业,以及自主就业、不服从分配等情况,均视乙方自动放弃安置就业(实习),以及由此引起的乙方逗留未上岗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⑷、乙方因酗酒、打架斗殴、盗窃或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被勒令退学、解聘时,甲方不再为其提二次培训及安排二次就业的服务。

4、乙方培训期满面试、考核合格一月内,甲方不能推荐乙方到承诺单位就业的,属甲方违约,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所交费用,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5、乙方在就业(实习)期间,如因用人单位政策性调整或遇不可抗拒事件影响及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就业(实习)或推迟就业的,甲方退还乙方所交费用(体检费、培训费、培训补助不予退还),则不属甲方违约。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方缴费并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家长签名):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4定向委培就业三方协议书

授权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培养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培养人:(以下简称丙方)

依据甲乙双方签署的《定向委培协议书》相关内容;为了开辟人才培训的渠道,保证受培养人员的学习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才,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根据甲乙丙三方达成的共识,甲方为丙方的就业实习基地,乙方为甲方的人才培养基地,乙方同时为丙方提供学习环境及其学习资料和学习设备,为甲方培训企业需要的人才;

2、根据甲方发展需要,特授权委托乙方招收培养;

3、乙方负责办理招生计划和丙方录取手续,并按课程要求负责实施教学;

4、丙方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学籍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违反相应的规章条例,乙方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5、丙方在完成基础、专业科目学习后,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组织考核;经甲乙双方考核、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后,甲方根据丙方所学专业和乙方提供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安排;

6、丙方经甲方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甲方有权不予录用;或经甲方录用后,丙方未去工作,乙方有权不再为丙方推荐工作;

7、甲方的招聘信息可公布于乙方内外部网站;丙方被正式录用后的工资待遇平均月薪元;

8、甲方允许乙方对合作进行宣传;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于丙方学习期满工作后自行失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三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甲方:

20XX年月日

乙方:

20XX年月日

丙方:

20XX年月日

5定向委培就业安置协议书

甲方(单位):大连易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学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适应国际、国内航运市场的发展需求,培养高级航海人才,提高航海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质量,经面试与协商,甲方接受乙方作为订单式培养的学生,学业完成后到甲方就业,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培养和就业

1、甲方授权阜新市天艺玛瑙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定向委培单位,对乙方学生进行全日制航海专业的教育、管理。

2、学习期限:高中毕业生2年,初中毕业生4年;

3、合作形式:采取1+1和1+3的办学方式;即学生入学在本校学习1年后,到甲方(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校)高中生继续学习1年,初中生继续学习3年;

4、具备下列条件甲方(大连易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安排学生上船实习。

(1)按照教学计划,如期完成学业并获得中专学历证书;

(2)通过国家海事局的海船驾驶员或轮机员适任证书全国统考,(如不能一次性通过证书考试,按照海事局规定,允许三年内补考),并满足交通部海事局规定的海船船员标准;

(3)学生入学必须按照要求在指定的卫生检疫机构体检合格。

5、当学生顺利完成船上实习,取得海事局颁发的正式海船驾驶员或轮机员适任证书后,甲方负责安排就业。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招收的学生的岗前培训和上船实习。

2、甲方有权参与委培学校对乙方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监督。

3、为了使乙方招收的学生尽快适应船员工作,熟悉船上工作环境和语言等,培养高素质的航海技术人才,甲方有权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对学生进行的专项业务和英语培训。为学生上船做准备。

4、甲方负责办理学生上船所需的相关证件和证书(因私护照除外),并且管理上船所需的全部证件。办证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5、甲方负责乙方招收按规定合格的学生就业安置工作。

6、学生毕业符合上船条件的甲方没及时安排就业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收缴学生在委培学校学习的所有费用。

2、学生在乙方学校学习期间,乙方负责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和法规。

3、乙方负责教育学生服从甲方的派遣和管理。实习期间由于个人的原因而提前下船所造成的后果,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

4、乙方负责将招收的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要严格履行本协议。由于个人原因,毕业后不到甲方安排的船上实习,乙方缴纳的委培就业管理费不予退还。

2、出现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约定的自动终止的情形,乙方缴纳的委培就业管理费不予退还。

五、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为乙方安排就业为止。但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出现依法终止的条件除外。

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本协议书自动终止,乙方缴纳的委培就业管理费不予退还。

(1)乙方不能如期在甲方委培学校通过毕业考试,不能获得中专学历证书;

(2)乙方完成委培学校的航海教育,但没有通过国家海事局驾驶员、轮机员统一考试或评估考核(补考后仍不能通过),不能获得甲类驾驶员或轮机员适任证书。

3、在船实习期间,由于乙方个人违法、违规、违纪等原因被船东遣返,依本条第二款终止本协议,乙方已交纳的委培就业管理费不予退还。

六、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乙方家长: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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