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安委会主任,其他成员分工负责。安委会下设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分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下设指挥组、保卫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应急小组。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安委全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7.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传染病预防控制、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及饮用水设施、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10.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12.可设对外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各界媒体,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13.建立违反师德行为处罚机制,及时严肃处理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等行为。
2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岗位职责
第一条、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在学校得以实现,预防学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有效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准确掌握职责范围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三条、学校的安全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保障体系。
第四条、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3、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重要会议,主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文件。
4、协调解决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创造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基础条件。
5、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指导督促学校安全工作。
6、组织协调重大学校安全事故的抢救、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分别负责其分管业务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具体安排,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2、掌握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指导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协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基层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协助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好具体统筹协调工作。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级学校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措施,布置相应工作,指导督促战线的安全工作。
2、编制学校安全工作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起草综合性文件;拟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协助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处理安全事故;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4、汇总分析学校安全工作信息,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基本情况和决策依据;负责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
5、组织综合性的学校安全检查和调研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进行工作检查;督促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组织综合性的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考察等活动;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七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成员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其正职领导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和本单位的工作部署,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本部门业务工作通盘考虑,做到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2、建立健全业务工作中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把做好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对学校考核评估、评比验收的重要内容。
3、掌握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动态;指导督促下级部门或学校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做好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通告有关部门和同级学校安全工作机构。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失察;对已发现的重大隐患督促整改不力;该报告的情况没有及时报告,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校安全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二、向各部门及时通报上级有关交通安全情况,检查督促各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学校机动车养路费的缴纳,并及时解决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三、负责做好节假日、重要活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本责任区内单位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学校交通安全百分验收工作,制定奖罚制度,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四、负责全校的司机,学生接送车辆的登记、备案、建档和咨询工作。对交通违章、交通肇事的调查登记。对违章的司机学校进行处理罚款,协助其他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等有关事宜。
五、负责校内机动车、自行车出入校门的管理。做好机动车、自行停车位、标牌、标线的规划管理及日常检查、保养工作。
六、负责学校机动车的保养、维护和日常管理,保持时刻处于良好的状态。
七、负责校园非机动车管理工作、每季度清理校园破旧自行车,确保校园非机动车存放整齐有序。
八、认真履行交通安全职责,以及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及时完成学校、各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学校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2、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3、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建立完善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协作机制;
4、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工作;
5、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
6、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
7、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8、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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